10/13就要開始上班了,


但這幾天一直再考慮到底是要提出辭呈在家顧小孩,


還是繼續上班,


最近聽同事說公司可能再過不久就要收掉,


等公司收掉還可以領一筆遣散費,


但可能還要等幾個月才有,


猜想應該會再過年前吧!


叫我再撐一陣子,


小孩就先找保母帶。


但公公婆婆比較希望小孩由我自已來帶,


可是我又希望撐到公司收掉後在自已帶,


原本還不知道公司要收掉的事情時,


想說做到過年還有年終可以領,


但婆婆就說看多少她要補給我,


現在先提辭呈不要等到領年終後才不做,


公司規定提辭呈後1個月才可以走,


離過年也才剩2個月,


但現在又很難知道是過年會先到還是公司會先收掉,


到底是要先提辭呈還是等領那筆錢,


好難選擇喔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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