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3就要開始上班了,
但這幾天一直再考慮到底是要提出辭呈在家顧小孩,
還是繼續上班,
最近聽同事說公司可能再過不久就要收掉,
等公司收掉還可以領一筆遣散費,
但可能還要等幾個月才有,
猜想應該會再過年前吧!
叫我再撐一陣子,
小孩就先找保母帶。
但公公婆婆比較希望小孩由我自已來帶,
可是我又希望撐到公司收掉後在自已帶,
原本還不知道公司要收掉的事情時,
想說做到過年還有年終可以領,
但婆婆就說看多少她要補給我,
現在先提辭呈不要等到領年終後才不做,
公司規定提辭呈後1個月才可以走,
離過年也才剩2個月,
但現在又很難知道是過年會先到還是公司會先收掉,
到底是要先提辭呈還是等領那筆錢,
好難選擇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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